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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 邀请义父去京城(1 / 3)

这边母女四人边说话边吃饭,气氛温馨,其乐融融。

另一边林猎户家里也因为鸡汤出了点小状况,剩子从小就没了娘,只跟着一个糙汉子爹过生活,还从没喝过这么好喝的鸡汤呢。

虽说林猎户家里比村里其他人家吃肉的次数更多,但剩子不得不说,他老爹做菜技术实在太差。

他爹炖出来的肉又干又柴,汤除了油腥味和不是太咸就是太淡的盐味之外再无其他,弄得他都不爱吃肉了。

猛地喝到这么美味的鸡汤,剩子咂咂嘴巴连连感叹:“爹,你煮的鸡汤难喝死了,我以后都不想喝你炖的鸡汤了,还是白婶会做饭。”

剩子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冲动,很想跑到白婶家里蹭饭吃。

林猎户被儿子这么不留情面地拆穿,尴尬地咳了两下,没好气的说道:“不都是鸡汤嘛,有什么不一样的?”

话虽然这么说,可他把鸡汤往自己嘴里送的动作可没停下来过。

剩子一看爹跟自己抢吃的,气得直瞪眼,赶紧拿着勺子往自己碗里舀鸡汤。

百里瑾倒是还好,他吃过山珍海味,也吃过粗茶淡饭,对口腹之欲并不那么看重。

吃完饭,百里瑾提出要跟林猎户单独说会话,林猎户就让剩子自己去隔壁房里玩了。

“义父。”百里瑾嘴唇动了动喊道,声音低沉磁性。

林猎户闷闷地“嗯”了一声。

“义父,你可愿跟我一起回京城居住?我会让剩子去最好的学堂读书习字,以后也会给您养老。”百里瑾目光灼灼地看向林猎户,语气诚恳。

林猎户却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,“我在石头村就挺好的,不想走。”

且不说他从小在石头村长大,这里还有他惦记的人,就算他毫无牵挂,也不可能跟着百里瑾走。

因为,他只是百里瑾的义父,不是亲生父亲,有什么资格要求百里瑾养着他呢。

就算百里瑾想要报答他的救命之恩,他也不能一直赖着百里瑾,免得徒惹人厌烦。

“义父,这里实在太过偏远,您就算不想着自己,也要想着剩子吧。”百里瑾本想说这里“穷乡僻壤”,话到嘴边觉得不合适,又换了个说法。

“剩子在这也挺好的,今年我就会送他去私塾。”林猎户不想让儿子跟自己一样,一辈子在山上拼命讨生活,所以早已下了决心要把剩子送去读书。

百里瑾仿佛找到了突破口,他急忙说道:“这里的私塾肯定没有京城的好,只有让剩子在京城读书,他将来才有机会考取功名。”

林猎户何尝不知道一个好夫子的重要性,可他只是个猎户,这些事情强求不得。

看不清自己的位置,认不清本分,才是最要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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